出实招、见实效--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普洱市这样做!
出实招、见实效--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普洱市这样做!
近年来,普洱市始终将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纳入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在全省先期完成了文化市场、农业、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生态环保等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改革,着力构建了职责边界清晰、权责对等统一、运转顺畅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
整合执法资源,理清职责边界。着力解决职责交叉、权责碎片化以及执法多头、交叉、重复等问题,按领域、部门、层级分类整合职能和执法资源,按照“一个领域设立一支执法队伍”的原则,将文化市场、农业、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领域分散于多个部门的执法职责整合到一个部门分别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执法体系由“条块分割”变“统筹整合”、“多头执法”变“集中执法”,杜绝了执法扯皮现象。
聚合执法队伍,规范机构设置。科学划分执法层级,减少市、区两级执法队伍和种类。合理设置执法层级,生态环保领域市和市辖区分设,垂直管理;交通运输领域市和市辖区只设一个层级,设在市级,垂直管理;文化市场、农业、市场监管3个领域市和市辖区只设一个层级,均设在市级并整合部分机构。合理确定机构规格,交通运输领域在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基础上组建,按照市级副处级、县级正科级设置外,其他4支执法支队均按照市级正科级、县级副科级设置。合理明确机构性质,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明确为行政机构,其余暂定为事业机构。
用活人员编制,优化资源配置。坚持从紧原则科学核定编制,着力提高使用效益。维持现有编制种类,有序结合中央出台配套新政策逐步规范。从紧核定编制数量,结合执法职责、执法区域、执法对象、执法保障等因素分别核算加成、从紧核定,组建运行后视情况适当增减或以使用“周转编制”的方式引进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补充。规范设置领导职数,根据工作需要和编制状况合理设置领导职数,并根据情况适时增减。分类管理人员身份,合理做好留转工作,采取相关人员辅助执法的方式解决执法力量不足问题。
上下统筹联动,统一改革方案。强化指导、注重统筹、一体推进。紧紧扭住制定改革方案这个“牛鼻子”,统一按《普洱市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推进改革,不另辟蹊径。多方征求意见建议,结合县区实际,采取更名、组建、新设等方式,制定县(区)执法机构组建和机构编制方案模板,上下一致、左右一样、一体推进。实行“局队合一”,除交通运输领域外,县级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均由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兼任,探索实行“局队合一”体制,强化基层执法力量。
推进系统谋划,拓宽改革领域。注重统筹谋划、拓宽领域、多点发力推进改革。同步推进林业草原领域行政执法改革,分别在市、县(区)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检疫防治中心加挂林业和草原执法支队、大队牌子,统一承担林业和草原部门的行政执法职责。探索推进乡镇执法改革试点,结合实施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在景谷县永平镇设立综合执法队作为镇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统一行使县级赋予镇政府行使的所有执法权。积极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整合,以澜沧县为改革试点,探索推进综合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通过整合县域内市场监管、农业、粮食、畜牧、林业、水务等部门承担的检验检测职能和资源,组建澜沧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统一承担县域内检验检测职能,并辐射周边地区。